滁州市境内铁路绿色长廊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省绿化委要求,我市积极组织相关县市区对境内铁路绿色长廊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市境内已有京沪铁路、淮南铁路、合宁铁路以及即将建成的京沪高速铁路等4条铁路,通车总里程350公里左右。境内须治理有安全隐患的树木94856株,目前已完成84626株,占计划任务的89.2%;恢复任务83576株,已恢复54454株,占计划任务的65.2%;上海铁路局拨付补助资金60万元(我局下拨55.99万元),资金补助尚缺34.856万元。
  二、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工作意义。各地充分认识到铁路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和大众化的交通工具,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现代化强国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建设绿色长廊是铁路和林业部门的共同职责,治理铁路绿色长廊的安全隐患也是铁路和林业部门双方共同的职责和任务,林业部门要义不容辞地承担治理绿色长廊的职责。9月2日,在滁召开了由相关县(市、区)林业局局长、蚌埠铁路段等人员参加的全市铁路绿色长廊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绿化委、省林业厅《关于治理铁路绿色长廊安全隐患的通知》,学习了7月29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林业局局长单锡峰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引起重视,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承担起治理铁路绿色长廊安全隐患的重任。
  2、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治理铁路绿色长廊安全隐患这项工作的领导,林业和铁路部门联合成立了滁州市境内铁路绿色长廊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林业局局长单锡峰任组长,各相关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实行“一把手”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3、强化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保障铁路绿色长廊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完成任务,根据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上海铁路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市制定了境内铁路绿色长廊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原则、工作职责、时间节点、方法步骤、进度上报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并做好组织宣传、发动、调查、规划、技术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提高了铁路绿色长廊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效率。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路地联席会议,对前一段工作情况进行回顾,通报有关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4、加强规划,提高长廊建设水平。对铁路绿色长廊恢复任务,各级林业部门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规划,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作业设计,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在树种选择上,加大花灌木比例,多树种、针阔混交,达到绿化、美化的目的,提高长廊建设水平。
  5、加强督促检查,提高成效。各级铁路和林业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市林业、铁路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提高工程治理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地发展不平衡,部分地方群众认为10元补助偏低,对治理有抵触情绪,不愿申请采伐,导致治理工作进度相对滞后,影响全市工程治理成效。
  二是铁路部门没及时组织验收、及时兑现补助,部分林农无法及时领取兑现补助,意见较大,不愿继续清理和恢复,直接影响到工程治理进度和恢复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治理工作进度滞后的单位,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尤其是恢复建设任务。
  二是积极联系铁路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拨付补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