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铁2号线招标公告上要求

  1.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 “铁路”、“市政公用”、“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1.2投标人或其直接控股一级子公司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地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5、要求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下列前提:
  4、投标人或其直接控股一级子公司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4亿元(含)以上地铁或铁路工程。  7、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1铁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或其直接控股一级子公司);5.2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地铁或铁路土建施工工程业绩。
  1、资质须同时知足以下要求:
  同时符合下列前提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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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单位负责人为统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统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的所有下属公司)不得同时在本项目投标报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预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投标报名。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8亿元人民币(1.2款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报名的不审查此项);3、投标人或其直接控股一级子公司完成过TBM施工工程或地铁盾构施工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