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张家口铁路是否经过桃园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北京至张家口城际铁路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新建铁路北京至张家口城际铁路
(2)工程范围
表1新建铁路北京至张家口城际铁路工程范围
序号 分段名称 起讫里程 长度(公里)
一 正线
CK11+892.11~CK188+750;
DCK15+300~DCK19+002;
DCK22+400~DCK26+293 173.9
二 动车走行线 13.4
三 京包上、下行改建线,东北环改建、环沙线改建 JSCK34+145.3~JSCK37+44;
JSCK34+145.3~JXCK36+548;
DHCH67+100~DHCK69+233;
HSCK61+300~HSCK69+155 16.6
四 改建康延支线并新建与八达岭西站联络线 LSCK0+000~LSCK5+700;
LXCK0+000~LXCK9+397; 14.5
五 张家口南至孔家庄提速改造 CZK194+200~CZK203+852 19.4
合计 237.8

(3)工程概况
北京至张家口城际铁路位于北京市、河北省境内,途经北京市海淀区、昌平区和延庆县,由延庆县康庄镇入河北省境内,跨官厅水库,经怀来县、下花园镇、宣化区,西迄张家口市,呈东西向沟通两市。新建正线全长173.9公里,北京市境内70.4公里,河北省境内103.5公里。
本工程铁路等级为客运专线,双线,电力牵引,设计行车速度200公里/小时以上。新建特大桥24座/74140延米;大中桥35座/6041延米;新建隧道9座/44395延米;共设9个车站,其中正线8个,康延支线延庆站1个;新建动车存车场1处。
全线永久用地8127亩,主要占用既有铁路用地、耕地、林地、河道用地、未利用地等;房屋拆迁46.37万平方米;区间路基土石方945万方,站场土石方410万方。新增用水量457.5立方米/日,新增排水量约242.9立方米/日。
本工程总投资约272亿元,计划于今年开工,2013年建成,工期预计4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工程建设筹备组
联 系 人:李旭
电 话:010-51837118
E-mail:lxxmc@126.com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环境评价与工程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步青松
联系电话:010-51893814、51893407
传真:010-51893412
E-mail:buqs@rails.com.cn
四、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在调查工程沿线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要素,通过预测、分析确定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并对工程选线和选址的合理性、工程设计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做出评价,提出减缓和防治污染的具体措施及建议,为工程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主要工作内容
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生态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主要表现为工程挖填、弃土、工程拆迁、工程占地等方面;另外工程建设还将对八达岭景区、部分地表河流、文物保护单位等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生物廊道阻断、景区景观影响、局部地表水流态变化、诱发环境污染、加重环境负荷等。
②声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噪声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车辆运输噪声两类;建成运营后,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是列车运行噪声。
③振动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振动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重型运输车辆和桩基施工产生的振动;建成运营后,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振动源是列车运行产生的振动。
④水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有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检修产生的含油污水、桥梁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水;运营期排放的污水主要为各车站(场)的生活污水。
⑤电磁环境影响:电力机车运行时因受电弓与接触网瞬间离线,或在整备作业时因升降受电弓而造成火花放电,都会产生高频电磁辐射;通过列车车体将会对沿线部分居民住户开放式电视接收产生一定的电磁干扰。
⑥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活动过程中,土石方挖运中的粉尘,车辆行驶中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所排放的尾气以及各种燃烧烟尘等。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将设置如下专题进行评价:
工程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影响评价;环境振动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公众参与;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计划;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并以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振动、文物保护为重点进行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本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6)公众提出意见有效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